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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為本府二級機關,置院長、副院長、秘書各1人,下設5課4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院長室業務職掌
副院長室業務職掌
秘書辦公室業務職掌
架構圖背景1教保課業務職掌社會工作課業務職掌保健課業務職掌養護課業務職掌職能發展課業務職掌秘書室業務職掌會計室業務職掌人事室業務職掌政風室業務職掌組織架構圖背景2

院長業務職掌  政風室業務職掌

院長室包含院長、副院長、秘書。


本院各單位職掌如下:

  1. 教保課:掌理服務對象生活照護之輔導及協助生活自理、體能、休閒及社會適應等有關活動之設計與指導,並擬訂年度個別之教養服務計畫暨執行、紀錄等事項。
  2. 社會工作課:掌理服務對象之個案調查、出院申請調查、家庭訪視、身心障礙福利諮詢服務、服務對象就學、技藝養成、就醫、轉介及其家屬之心理、需求等問題之家庭支持服務暨社會資源結合及運用、公辦民營等事項。
  3. 保健課:掌理服務對象就醫保健、物理、職能工作及院區環境衛生之督導、衛生教育、服務對象營養及衛生器材之管理等事項。
  4. 養護課:掌理養護性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照顧及協助生理復健、擬訂年度個別之服務計畫暨執行、紀錄等事項。
  5. 職能發展課:掌理服務對象各項技藝養成訓練計畫之釐訂及執行、外展訓練、安置與轉銜計畫之規劃及執行暨服務對象生活輔導等事項。
  6. 秘書室:掌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印信、事務、出納、營繕、財物採購及研考之事項。
  7. 會計室:秉承上級機關之監督與指導,並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等工作。
  8. 人事室:秉承上級機關之監督與指導,並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查核等事項。
  9. 政風室:秉承上級機關之監督與指導,並掌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及機關設施安全維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