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放場地:
本院2樓會議室、本院2樓廣場、本院3樓文康中心。
二、開放租借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如遇國定假日欲使用者,考量本院之服務性質,得視情況(如非常態性展演與身障福利服務相關之會議或活動等)採專案方式辦理。
三、申請方式:
(一)請於兩週前準備申請書併同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研習活動課程表、活動流程)。
(二)向秘書室提出申請或透過市民服務大平台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四、借用規定:
使用完畢需恢復場地原狀,在借用場地的同時需能兼顧本院服務對象的使用。
五、處理時限:一般申請4日;網路申請4日。
六、民眾可連結至「陽明場地租借申請」網頁下載申請書表。
七、秘書室聯絡方式:(02)28611380分機309 黃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