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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ym.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5797C75928DF8B8D&s=3D05145C63EE9441",
    "title": "本院聘用保育員職缺2名公告",
    "內容": "職稱聘用保育員官職等聘用資格條件一、(43,399元至47,850元)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二、(47,850元至54,527元)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1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工作項目1. 計畫擬定、執行與訓練。2. 活動設計與執行。3. 服務對象行為改變策略及技術執行。4. 服務對象轉銜後之社區或原機構間後續追蹤事項。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地址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聯絡方式情緒行為支持中心工作項目包含服務對象正向行為支持計畫擬定、執行與訓練；行為改變策略及技術執行；服務對象轉銜後之社區或原機構後續追蹤服務，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5年11月3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薪資待遇：43,399元至54,527元／月。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nbsp;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351陳課長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2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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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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